新建小型充电站宜结合居民生活区选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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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电动车充电站

发布日期:2024-02-18 18: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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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近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备选址规划、建造、运营保护技术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分五部分,对充电基础设备的选址规划,规划布局,建造办理,运营办理等做了详细的指引,如要求市新建的小型充电站,宜结合居民生活区和目的地充电需求等状况做选址规划,大型充电站区分配套服务区等。

  《指引》提出,共用充电设备应按装置功率和充电工位数量区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大型充电站、中型充电站和小型充电站。

  大型充电站:装置功率5000千瓦(含)以上,或至少包含80个充电工位的共用充电设备站场;

  中型充电站:装置功率1000千瓦(含)~5000千瓦,或至少包含20个充电工位的共用充电设备站场;

  小型充电站:装置功率1000千瓦以下,或充电工位数少于20个的共用充电设备站场。

  新建的大型充电站,宜选址在高速、城市道路周边或归纳交通枢纽及其周围,以满意多元、集约的充电服务和衍生服务需求;新建的中型充电站,宜依据市内行进强度大、充电频次高的运营类电动汽车的行进热门区域进行选址规划;新建的小型充电站,宜结合居民生活区和目的地充电需求等状况做选址规划。

  如选址坐落地下泊车场,宜选址地下负一层建造充电设备,不应在地下负四层或以下建造充电设备。选址的泊车场消防应满意《电动汽车涣散充电设备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作业规程》DBJ/T 15-150-2018有关要求。

  大型充电站布局应区分供配电设备区、充电服务区、暂时泊车区、便民服务区和运营办理区。其间便民服务区应包含歇息等候、用餐、零售和卫生间等功能;运营办理区应包含经营办理、视频安防监控等功能。

  《指引》要求,展开充电设备建造运经营务的企业应将企业信息录入广州市充电设备智能办理渠道(下称“办理渠道”)。录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工商经营执照,建造运营办理制度(包含充电设备建造办理、运营保护、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等),办理团队状况(包含与建造运营办理制度相匹配的建造运营和日常保护团队、持证电工等人员状况)等。共用和专用充电设备建成投运前,出资建造主体应按照广州市充电设备智能办理渠道通讯规约将实时数据录入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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