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福清这类车辆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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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电动车充电站

发布日期:2024-02-25 23: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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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非标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融政〔2019〕29号)文件,实行

  因非标电动车均属于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GB7258-2017)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不符合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为进一步保障我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和法规,福清将从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临时编号管理及无牌照的非标两轮电动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范围有非法生产、销售“非标车”及驾驶“非标车”上路行驶等违法犯罪行为。

  其中,非法生产、销售“非标车”的,由市场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非标车”非法上路驾驶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电瓶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严格依法查处;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将依法处三百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018年5月17日,国家出台了最新标准《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电瓶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此外,电动车新国标还对电动功率、蓄电池电压、防篡改、防止火灾阻止燃烧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目前路面上行驶的电瓶车号牌分为两种,合标的是绿色号牌,非标的是橙色号牌,也就是超标电瓶车。

  距“非标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还有两个多月时间,市民朋友可以尽快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确保安全、合法上路。

  也请广大市民自觉报废“非标车”,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车”,发现存在非法生产、销售或违法上路行驶的,欢迎积极举报。

  6.在新页面根据相关要求填写新车号牌网上注册信息,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底部“提交”按钮

  8. 通过后车牌通过邮寄领取并提供上门安装配置服务。(备注:1.车牌、行驶证工本费13元,快递费20元,由邮政快递员代收并安装车牌。)

  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将电瓶车开到交警大队车管所现场查验,报牌(若他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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