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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患未“燃”?记者暗访郑州电动车违规充电

时间:2024-03-05 05:40:19 点击:910 次 来源:开云平台网站登录入口

  2月23日凌晨,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当地消防部门表示,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瓶车处起火引发。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居民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其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也不可以小看。依照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瓶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电瓶车安全问题不容小视。

  郑州目前一些小区电瓶车充电,有无类似安全风险隐患?如何减少充电引发的事故?

  大河报·豫视频推出重点策划“如何防患未燃”,记者兵分多路进行现场暗访,深入采访有关部门,为消除电瓶车充电隐患建言献策。

  连续几天,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通过暗访中原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二七区十几个小区发现,大多数小区能够规范停车及充电,但也有个别小区电瓶车在居民楼地面架空层充电,飞线充电等现象普遍。

  2月27日,记者在中原新城王府一号81号院暗访时看到,该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等一楼地面架空层大厅停放大量电动车自行车,有的车把绑着挡风被,墙上安装有充电桩插头,部分电瓶车正在充电。

  有业主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南京市雨花台区发生火灾就是在地面架空层位置,他们小区很多电瓶车也是在架空层充电,二楼以上是住户,就像“定时炸弹”一样,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很担心,每天睡觉都不踏实。”上述业主表示,希望物业和社区等有关部门尽快制止此做法,把电瓶车挪出去,避免火灾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楼下地面架空层有充电设施外,小区在院内还专门有为电瓶车充电的地方,里面同样停满了电动车。

  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来到小区所在物业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值班的工作人员反问,现在已经全面停电了,还在充电吗?另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下午消防部门会来检查,看他们咋说,“我们也不知道,那得问领导。”

  同样在地面架空层充电的还有关虎屯小区。在该小区6号楼东侧,一楼地面架空层安装有10多个插头,有的电动车也正在充电。

  关虎屯小区没有电梯,是一个老旧小区,除部分房东外,还有很多在附近上班的租户。

  暗访发现,9号楼1单元、4单元、5单元北侧门口,都有从窗台甩下来的电线,有的还正在给电动车充电。

  这种现象4号楼、2号楼尤其突出,墙上悬挂有“请勿私拉乱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提醒,业主们却视而不见,而旁边就有几条飞线在充电。

  此外,单元门口、一楼窗户附近也停放不少电瓶车。头顶处密密麻麻的电线、网线等交织在一起,显得十分混乱。

  2月27日傍晚6点左右,该小区7号楼1单元,一名女子带着孩子穿过走廊,把电动车停在一层自家门口,随后上了锁。

  小区有智能充电站,但8号楼2单元、4单元、5单元、6单元、7单元等均有飞线号楼也有多处,长的电线多辆电动车,本来过道就不宽,如此一来,变得更拥挤。3号楼2单元也是如此。

  对于这些,在小区门口值班的工作人员也很无奈,他说,飞线充电物业一直都在制止,巡查发现后就会收缴,可是你刚走,他又把电线垂了下来。

  为何不安装充电桩,方便业主充电?负责管理的一名男子坦言,小区一共有40多户,有10多户都不在这常住,平时物业费都收不上来。之前安装有充电桩,后来商家就给他们停了。“我也知道飞线充电有危险,业主不自觉,但也没办法。”

  位于中原西路142号院的中钢家属院,大多楼栋口都张贴有黄底红字中原西路派出所的温馨提醒:“电动车会造成火灾,禁止电动车入内。”

  小区北侧车棚,停放有多辆电瓶车,微信扫码就能充电。小区一位业主介绍,一共5栋楼,只有一排充电桩。在1号楼东侧,6层一条黄线带着插排,接头处用蓝色胶布包裹着,正在为电动车充电。

  “飞线充电十分危险,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有业主担心,假如发生火灾,就会往上蔓延,后果不敢想象。

  记者围着小区环顾一圈,多处充电桩位置均放有灭火器,未见飞线充电现象。过道悬挂横幅“非机动车辆禁止上楼”标语到处可见。

  “我们业主都很自觉,相互做监督。”有业主和记者说,社区物业制作不少标语、还有提醒牌,每天停放电瓶车时都能看到,安全要从自身做起。

  不过,在46号楼北侧,充电桩旁堆放一堆杂物,有一位老人正在收拾杂物。38号楼一单元门口走廊堆放很多小孩的自行车及一些杂物。

  在熊耳河和黄河南路交叉口附近的郑东新区阿卡迪亚小区,记者观察到,每栋楼附近都安装有充电桩。在帝湖花园西王府,806号楼三单元走廊挂着横幅,其他多处提醒标语。

  记者暗访调查发现,飞线充电现象多发一些老旧小区,而最近几年交房的小区电动车充电现象管理比较有序,最显著特点就是人车分流,非机动车全部进入地下车库充电。

  2月28日,记者在西四环外的汇泉西悦城1号院看到,进入小区后至单元楼栋有门挡,业主刷卡才能进入。在小区大门口入口处,一侧是机动车道,一侧是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业主们说,小区是2018年左右交的房,地面上见不到一辆电瓶车,停放、充电全部在地下室。每天带着孩子在小区里游玩,很安全,也不会担心被车撞上,更不会担心因电动车充电起火发生火灾。

  豫桐花园3号院也是人车分流,10号楼一单元门口走廊显眼处悬挂有标语,提醒业主禁止电动车上楼。

  不过,楼栋前面停放几辆电动三轮车。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和记者说,是为了照顾老年人才让暂时停放院内的,一般来说都会让非机动车进入地下室,有专门停放车辆的地方。其实,早在2019年5月1日,郑州执行新版的《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其中对非机动车停车配建的规范如下,商品房按 1.5 辆/户配置,保障性住房按2辆/户配置。新建住宅区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

  记者调查了解到,部分老旧小区刚建好的时候,未规划好,没有预见到大量的电动车停放需求,导致现有的停放空间不足以满足居民需求,出现电动车乱停放现象。

  充电桩数量有限,有的损坏,不能够满足居民充电的需求,居民为了充电方便,只能从家里拉线到楼下进行充电。部分居民觉得,商业充电收费比较高,自己拉线充电便宜实惠。有居民和记者说,假如选择充电桩充电,一般有两种收费方式,按功率收费和按时间收费,比如充满一次电,一般每次花费几元钱。若选择飞线充电,一度电仅需几毛钱左右。“这样一年下来,能省不少钱。”

  此外,飞线行为非常容易造成线路短路并引发火灾,尤其是居民将室内使用的接线板放置在室外,长久以来日晒雨淋,再加上没有支撑与墙体发生摩擦,有可能会出现线板老化等问题。在雨天还非常有可能出现漏电现象,因此导致触电、火灾等安全风险隐患。

  部分居民对“飞线”充电的安全隐患认识不高,认为只要方便就行,忽视了可能带来的火灾等安全风险。

  其实,对于飞线充电现象,物业和有关部门也一直都在定期巡查,发现后及时劝告和制止。

  2012年8月1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布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对电动车进电梯、上楼充电等行为制定了处罚条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至1万元罚款。

  2014年6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与郑州市公安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民政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居住小区建设电瓶车充电库(棚)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2014年8月1日起,新建的居住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要规划配建电瓶车充电库(棚),公安消防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已将此项工作纳入行业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审核(审批)、验收项目。对于已建成的居住小区,要求居住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充分的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规划增建或改建电瓶车充电库(棚)。

  此前,东风路分局将辖区的颐商苑、东岸尚景、地质勘探院等三个小区作为试点,联合消防、社区物业等部门引进“互联网+”便民智能充电站,引导社区居民按规定点充电,通过“疏堵结合”的引导方式,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题。

  郑州一办事处负责人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相关防范宣传,引导并提醒居民正确充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排查力度。联合消防、居委会、物业等部门定期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同时,建议居民住宅区电梯间安装阻车器,避免电瓶车上楼,降低安全隐患。

  受访有经验的人指出,近几年来,电瓶车起火致人伤亡案数量不断递增,其中最根本原因就是违规停放、充电导致。居民住宅区规划、建设电动车辆集中充电设施,应当符合消防、用电等安全技术标准。集中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别的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设置单独的防火分区和警示标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同时,鼓励住宅区安装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瓶车进入电梯的设施;禁止在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停放电动车辆或者为其充电。

  他建议,小区要合理划定停车范围,平衡交通秩序,倾听居民停车方便的诉求;同时,物业方面也要采取价格引导方式,在专设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优惠充电;及时查处飞线充电等行为;平时,物业加强相应管理;消费者也应挑选出正规、知名度高的电瓶车品牌及配件,降低火灾隐患的发生。

  2月24日,郑州消防发布消息,近期,省内外多地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其中整治重点中包括查电瓶车停放充电。主要检查:电瓶车违规室内充电、室外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影响安全地疏散。2月26日,应急管理部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要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督促各地突出“三类场所”和高层居民楼等,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电瓶车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

  对此,消防部门提示,市民在选购、停放及使用电瓶车的过程中谨记安全至上。严禁购买“三无”产品,严禁进楼入户及飞线充电,严禁改装加装电池,严禁不良充电习惯,严禁超期“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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