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3日从省发改委得悉,7月1日起,湖南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用电分时电价方针,试行期1年。
省发改委介绍,居民家庭住所、居民居住小区、履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用电(非经营性质),在履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试行分时电价方针。是否履行分时电价,由居民用户自行挑选,选定后一年不得改变,挑选次月收效。
履行电价规范为:平段电价0.604元/千瓦时;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0.1元,规范为0.504元/千瓦时;顶峰电价在平段电量基础上上浮0.1元,规范为0.704元/千瓦时。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独立计量。居民充电桩新装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到供电营业厅请求。存量居民充电桩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改类”事务或到供电营业厅请求处理分时电价改变事务。
近年来,全省居民充电桩用户数量大幅度增加。到本年5月底,全省具有抄表到户的居民充电桩11.43万户,装机容量约115万千瓦。其间,本年1至5月新增3.4万户,新增装机容量41.48万千瓦。
分时电价是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安稳运转的一项重要机制。湖南省一切工商业充电桩均依照有关要求履行了分时电价方针。多个方面数据显现,本年5月,全省工商业充电桩最大用电负荷出现在零点左右,为82万千瓦;18:00至23:00期间,全省工商业充电桩均匀负荷仅为10万千瓦。
省发改委介绍,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方针是一项惠民方针,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效果,下降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本钱,合理引导社区居民在电网低谷时充电,对调控负荷有显着效果。(记者 孟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