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基建提速 将满足2000多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

作者:开云手机APP入口 来源:开云综合官网app

所属分类:充电产品

发布日期:2024-03-19 17: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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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逐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建议(发改能源规〔2022〕53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我国将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很好的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对此,《意见》要求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意见》首先强调,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努力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己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其次,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意见》要求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特殊的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再次,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意见》强调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完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最后,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研发技术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研发技术应用方面,《意见》指出,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同时,《意见》强调,在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方面,要按照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企业和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意见》还强调,要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别的地方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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